其实我在写另一篇:所谓幸福。写着写着,发生的事情让我生一肚子气。
自从同事穿短裤被老板大骂一顿以后,行政的老女人天天检查我们的裙子是否超过膝盖以达到变态老板的标准。刚才又有一项新政策出台:女同事必须穿高跟鞋。这也就算了,最变态的是:孕妇也不例外!!!
是的,变态老板过了穿短裤短裙的年龄,所以你规定大家都要着正装,虽然我们是每天半个客户也见不到的互联网工作者。你40岁没结婚身边没有男人所以也不让员工过幸福的小日子!!!
我不干了,在这样一家没人性的公司工作,我丢不起这人!!!!!!!
如果换我,我就穿一天短裙+球鞋,还必须是回力的,还必须滴着早上油条掉上的油印子,肚子里塞一抱枕充孕妇,屁股后面写着:”就不穿高跟鞋怎么地~”
支持LP换工作,在这种弱公司,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早点逃出来吧~~。
外面很精彩地~~
我靠~~这个变态老女人,比我们农企boss还变态
楼上的Ray是个很有性格的家伙…
有时候想想现在的老总还不错,我天天都绑着头发去公司也没关系的…